廣大紡織服裝產品生產企業深刻認識到禁用偶氮染料的危害及國際國內市場的法律法規和貿易規則的對此的要求。提高企業的重視水平和認知能力的同時, 首先是各級質監部門加大宣傳和加強監督檢查的結果。通過各級質監和專業纖檢機構對GB184012003國家紡織品基本平安技術規范》宣傳。加強監督檢查,加大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力度,從而使得我國出臺的針對禁用偶氮染料使用問題的法律法規和規范規定都得以順利貫徹實施。
近年來, 隨著歐盟禁用偶氮染料法規的發布實施。隨著全球工業化水平的不時提高,國際上對地球環境質量繼續惡化和生態平衡失調現象的關注不時增強。造成環境污染的工業中,紡織印染業由于需要使用大量的染料和助劑等化工合成產品,一直是被視作高污染的行業之一。紡織產品印染使用的染化料中,作為局部染料中間體的芳香胺物質被許多國家視為可疑致癌物,因此含有這種物質的數十種染料被陸續列入禁止使用的行列。
國相繼發布了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平安技術規范》及GB/T17592.1~17592.31998紡織品禁用偶氮染料檢測方法》等標準,2006年又重新修訂發布了GB/T175922006紡織品禁用偶氮燃料的測定》這些規范對紡織產品在印染加工過程中使用偶氮染料的問題及檢測方法做出了詳細的規定。禁用偶氮染料的檢測越來越引起人們及廣大紡織品生產企業的重視,已成為我國生產的紡織服裝在國際國內貿易中最重要的監測指標之一。
其中偶氮基常為一個或多個芳香環系統相連構成一個共軛體系作為染料的發色體, 所謂偶氮染料就是其分子結構中凡含有偶氮基的染料。幾乎分布于所有的顏色。因此并非所有的偶氮染料都受到禁用,受禁用的只是經還原會釋放出標準、法規中指定的24類芳香胺類的偶氮染料(特別是騰苯胺系列產品)使用這些禁用偶氮染料生產加工的服裝或其他消費品與人體皮膚接觸后,會與人體正常代謝過程中釋放的成分混合并發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成為人體癌變的誘因。
2國禁用偶氮染料檢測現狀
經過大量的檢測實踐和對各級檢測機構的調查了解發現:近年來, 自2006年新規范公布實施以來。尤其是2008年以來,國的紡織服裝產品中檢測有禁用偶氮染料成分的產品比率非常低,通常不合格演講僅占千分之一左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國紡織服裝產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檢測結果如此樂觀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