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期限屆滿7日內,<召回期限屆滿7日內。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
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安全,就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新修訂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問題食品的召回順序比2007年實施的規定有所簡化。同時,對被召回的食品,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產和銷售。對于因為標簽、標志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而被召回的食品,采取彌補措施并能保證食品平安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食品生產企業。但應向消費者明示彌補措施。
2007年8月,<2007年8月。國家質檢總局曾發布《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其中涉及食品平安危害調查和評估、食品主動召回與責令召回的實施、食品召回的法律責任等,共有五章四十五條。而昨日發出的征求意見稿,首先在篇幅上就大大“瘦身”不只不再分章,而且只有二十七條。
這短短二十七條里,<這短短二十七條里。召回順序上的變化很大—征求意見稿規定,食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就應當立即停止生產。
但在2007年實施的老規定中,<但在2007年實施的老規定中。判定食品是否屬于不安全食品,應當進行食品平安危害調查和食品平安危害評估。如果食品生產者的食品平安危害調查和食品平安危害評估的結果,與專家委員會的結果不一致的時候,甚至要采取聽證等方式進行處置。最后,只有經食品平安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食品平安法》規定: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食品平安法》規定: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此次修改,凸顯與《食品平安法》銜接。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只要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就要下架,這一規定“非常好”依照原來的規定,問題食品被召回的時間可能比較慢,通過很多順序,還要經過論證,如果沒有評估進去,食品就沒有下架,這樣在食品召回上有了滯后性。
此次征求意見稿不僅在食品召回的順序上進一步簡化,<此次征求意見稿不僅在食品召回的順序上進一步簡化。召回的方式上,也流露出收緊的味道。
2007年規定中定義:召回,<2007年規定中定義:召回。指食品生產者依照規定順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平安危害的活動。
征求意見稿中,<征求意見稿中。則將“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收緊為“退貨或者修正標志”兩種。
另外,<另外。征求意見稿在不安全食品的定義中,除了保存“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等內容外,還增加了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的食品”一項。
記者看到食品平安法》中,<記者看到食品平安法》中。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已經成為食品召回的重要條件。
另外,<另外。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也應當立即停止經營。
邱寶昌說,<邱寶昌說。過去被召回的食品可以“換”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明確,換是不行了依照《食品平安法》實際上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的要禁止生產和銷售,所以不是簡單換貨的問題。
2007版規定中,<2007版規定中。實施的召回分級制度,也在征求意見稿中不見蹤跡。
原規定根據食品平安危害的嚴重水平,<原規定根據食品平安危害的嚴重水平。將食品召回級別分為三級,比方“一級召回”最為嚴厲,即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同時,且對每一級召回的實施都有不同要求。
而新規定對召回不再實施分級。征求意見稿將提交召回計劃時間統一為3天,<而新規定對召回不再實施分級。征求意見稿將提交召回計劃時間統一為3天。征求意見稿稱:3日內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并采取必要措施,將須召回食品信息通知有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采取退貨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經銷售的食品。
這與2007版規定中的一級召回相當。
法制日報官網《法制網》報道稱,<法制日報官網《法制網》報道稱。有分析認為,食品召回分級制度建立的前提,對食品平安風險危害的科學評估和調查。既然新規定不再涉及此方面內容,分級也就無從談起。
原規定出臺時,<原規定出臺時。曾有專家告訴記者,分級實施召回意味著對食品平安問題區別管理。如果不加區分,采取一律措施,發生的后果經常或是危害清除缺乏、損害消費者利益,或是過多地浪費資源。
此次征求意見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無疑是為《食品平安法》銜接所作出的舉措。
2009年《食品平安法》中規定,<2009年《食品平安法》中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規范,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
此時,<此時。2007年版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已近4年,食品平安法》實施也近兩年。邱寶昌說,作為一個部門規章,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力度顯然有限,食品召回問題應該上升到國務院的條例,甚至是法律的層面,那樣,獎勵力度和措施就大了現在震懾力還比較弱。
昨日記者搜索這四年中被公開報道的食品召回案例,<昨日記者搜索這四年中被公開報道的食品召回案例。少之又少,法制網》則報道認為,有專家表示,雖然《食品平安法》設立了食品平安委員會,有利于協調各監管部門的職責,但并未真正改變我國食品平安監管中存在職能不清或交叉或缺位的問題。這些問題自然制約著食品召回制度的實施。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則認為,<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則認為。食品召回在解決目前食品平安問題上,雖有一定協助但意義不大,要真正解決該問題就要賦予老百姓監督權,讓全民具有維權積極性,這也能改變現在執法人員精力不夠的問題。
尹富強說,<尹富強說。食品不像其他食品,買了就可以吃,這就要“對人造成的潛在傷害的賠償,應該得到法律的支持”另外,食品平安問題的經濟獎勵還要加強,光靠行政機關獎勵肯定不行,同時,要把老百姓動員起來,不要讓老百姓既維權又賠錢。要對違法生產者進行重罰。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吳鵬
食品召回流程
發現生產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
立即停止生產,<立即停止生產。3日內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通知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通知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采取退貨等有效措施,召回已銷售食品
及時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演講,<及時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演講。記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及時對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置或者予以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