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小腸陳餐飲公司負責人張英反映,今年7月初,九門小吃開始張羅續約事宜,然而合同中一項新增的“3萬元管理費”讓她沒敢簽約。“費用具體內容沒寫,而且爆肚馮等7家老字號只需交1萬元。”
由于不滿意這項收費,小腸陳遲遲未與九門小吃續約。于是九門小吃給小腸陳下了8月5日前“搬遷”的最后通牒,并于8月7日早晨收回了“小腸陳”檔口的收款機。
張英表示,“我們也不愿意事情發展到這樣的地步,但我還是認為管理費收得不合理”。在她看來,九門小吃在2006年開張時,是邀請小腸陳去經營的,小腸陳也看好九門小吃將老北京傳統小吃捆綁一起發展的優勢。過去沒有管理費,為什么現在要增加這項費用,而且一年3萬元的管理費對于小吃商戶來說是筆不小的費用。
對于今年新增的“管理費”項目,九門小吃方面稱有據可依。九門小吃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王榮浩表示:“九門小吃順利開張,并且生意越來越紅火,是靠著三位股東的投資支撐,而股東們沒有收到應有的效益。”王榮浩表示,今年開始收取管理費,主要是因為房租、稅收、人力等多項成本上漲,并且是經股東會研究決定的。“目前,九門小吃里十六七家老字號攤位除了‘小腸陳’一家都無一例外地交了‘管理費’。”至于收費標準不一,王榮浩解釋說,具體收多少也是股東會統一商議的。7家交1萬元的老字號是2004年就跟隨幾家股東一路走來的“難友們”,當初成立九門小吃時,公司與這7家有過一些承諾。
對于這次糾紛,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認為,任何一方誰都沒有錯。小吃城按有償服務方式收取管理費合情合理;經營者從本位出發,要求小吃城給予政策優惠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從市場管理角度來看,如果管理方提供了造市營銷活動,為商戶的經營創造了效益,商戶應該繳納一部分費用。從管理者來說,也要對這筆費用的收取進行規范,制定標準,定期公布賬目,這樣才能服眾。